一、招生對象

(一)已完成2025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職對口升學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二、招生專業及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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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及收費

(一)報名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報名同時下載《報名表》;

2.志愿說明:

(1)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可按先后順序報4個志愿,同時設置了“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志愿”欄。

(2)參加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只允許報考1個專業志愿,對中職畢業生所學專業無對口要求。

(3)各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

3.報名時間:3月11日8:00—4月7日17:00;

4.報名網址:http://www.lnvut.edu.cn

(二)收費

1.考務費:120元/生。

2.交費方式:考生在網上直接填寫《報名表》,將考務費通過支付寶的方式匯入我校賬戶(報名成功點擊報名頁面繳費按鈕進行繳費,繳費成功頁面有提示,建議考生將繳費成功頁面進行照片留存)。

(三)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審核,資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資審合格考生名單在網上公布。(網址:http://www.lnvut.edu.cn

(四)打印準考證

4月11日考生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按系統提示打印準考證。

四、體檢要求

我校采取新生入學后統一體檢方式,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命題與考務管理

(一)命題

為組織和管理好我校單獨考試招生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工作,確保命題安全,保證試題質量,參照《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文化課(公共課)命題工作管理辦法》(遼招考辦字[2017]61號)、《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9職業教育對口升學專業綜合課考試科目和技能考核要點的通知》(遼教發[2019]2號)文件的要求,制定《遼寧理工職業大學單獨考試招生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見附件)。

(二)考務管理

1.組成由學校教學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辦公室、保衛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的考務工作領導小組。

2.命題、試卷印刷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保密規定要求執行。

3.考場按照國家級考試標準設置。

4.考試結束后試卷統一密封,閱卷教師在統一地點閱卷。

5.閱卷結束、成績復核無誤后將學生考試成績上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六、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成績構成

(一)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筆試):總分500分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中語文和數學滿分均為15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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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試時考生需帶準考證、身份證及準考證上要求的必帶物品。

2.以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為準。

(二)參加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能實操):總分500分

1.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

2.技能實操:選擇中等職業學校的同專業實踐內容,滿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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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試時考生需帶準考證、身份證及準考證上要求的必帶物品。

2.以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為準。

七、評卷管理

采用流水、集中方式進行評卷,堅持公正、公平和統一的原則。評卷教師根據命題時確定的評分標準和標準(參考)答案,客觀、嚴格按卷面學生答題情況打分,不得隨意加減分數。評閱試卷要用紅色鋼筆、水筆或圓珠筆,卷面要保持整潔,卷面總分及試題評分標注要明確、清晰,不應有鉤鉤抹抹現象。

八、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和考試中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同時將違規情況報省招生考試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九、招生錄取辦法

在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計算機錄取,確保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一)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1.考生成績

考生成績為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的總成績。

2.錄取控制線

學校綜合考慮各方面情況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3.錄取原則

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考生報考相同專業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錄取。仍有未錄取滿的專業,按專業服從調劑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

(二)參加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

1.考生成績

考生成績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能實操的總成績。

2.錄取控制線

學校綜合考慮各方面情況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3.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報考相同專業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技能實操、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優先錄取。

(三)對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處理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時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規定,錄取總成績包含政策加分。

十、考試成績及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學校網站對考生成績及錄取結果進行公布。

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審核備案。

十一、錄取審核

(一)經省招考辦審核如出現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時預錄取時,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意錄取或放棄錄取的申請,否則不能被錄取。

(二)預錄取名單經省招考辦審核通過后,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凡被我校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要求,不再參加2025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已取得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高考。

(四)被錄取考生在收費標準、就業、專升本、畢業證書等各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二、收費情況

(一)學費收取標準

具體學費標準詳見《實施方案》第三點招生專業及學費表格中學費列項。

(二)退費辦法

學費標準以省物價局批復為準,如有退學,按《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文件執行,按月退費。

(三)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按照《遼寧理工職業大學國家(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和《遼寧理工職業大學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資助標準均為10000元/學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6000元/學年/生、學校德恒獎學金:一等5000元/學年/生、二等3000元/學年/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800元/學年/生、二等助學金3150元/學年/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規定可以到生源地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學校協助辦理貸款手續。

十三、考試成績復核辦法及程序

若考生對成績有疑議,由考生本人申請分數復核,復核電話0416-2113801。電話申請后,考生需將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版和復核訴求發送至13221896@qq.com,經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對考生成績進行復核。考生成績復核時間為4月17日8:00-16:00。

十四、申訴舉報方式

學校紀檢監察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申訴和舉報,聯系電話:0416—2113880

十五、招生宣傳方式渠道

招生咨詢電話:0416—3697555、3698555

學校官網:http://www.lnvut.edu.cn

十六、具體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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